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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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31130.00元及资金占用费【自2019年12月31日起参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劳务费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45.00元,由原告***负担392.00元;被告***负担65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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