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辽0102执保1781号

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孙某、英为、于海滨、张维彩、英子俊、沈阳缘隆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执行依据号(2019)辽0102财保3616号民事裁定书,现依申请人申请,本案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证明

审判员王飞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刘国帅

裁判日期 2020-05-22
发布日期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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