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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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株洲市云龙金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湘0202执恢338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云龙金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金云,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袁萍,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我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株洲市云龙金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袁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8月2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长陈柯审判员尹建刚 审判员易大玄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日 书记员李根 |
裁判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