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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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湘0202执恢355号 申请执行人邹平贤,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申请执行人易建军,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被执行人湖南聚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云丰。 我院于2021年7月23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邹平贤、易建军与被执行人湖南聚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7月28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审判长尹建刚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申兰 |
裁判日期 | 2021-07-28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