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生方美丽华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山崎精密模具冲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山崎精密模具冲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宁波生方美丽华电器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案受理费4341元,减半收取2170.5元,由原告(反诉被告)上海山崎精密模具冲压有限公司负担;反诉受理费920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宁波生方美丽华电器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