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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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11月14日签订的《分红股东合作协议》于2021年3月22日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款项320,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资金占用利息(以未返还的32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6日至还清时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32.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