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帝瑞物流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医疗费71478.3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150元、营养费2000元、后续治疗费30000元、残疾赔偿金355867.8元、护理费10800元、精神抚慰金15000元、交通费2000元、鉴定费3000元、住宿费750元,共计493046.15元。由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支公司赔偿原告358412.39元;由被告***、***赔偿原告4092.61元,被告重庆帝瑞物流有限公司对该笔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余损失130541.15元由原告自行承担。

以上款项限上述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265.06元,由原告自行承担832.44元(已纳清),由被告重庆帝瑞物流有限公司、***、***承担1432.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24
发布日期 2021-08-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