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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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4月29日签订的《建房合同》;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164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1200元,由被告***承担445元。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