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德泓金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二、准许反诉原告宁夏德泓金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反诉起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360元,减半收取180元,公告费260元,合计440元,由原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反诉原告宁夏德泓金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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