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青海乐都恒源饲料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晏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平保青海分公司、乐都饲料公司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11202元,由平保青海分公司负担5601元、乐都饲料公司负担5601元,余款11202元,分别退回平保青海分公司5601元、乐都饲料公司5601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4-25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