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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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恢767号

潘晓:

关于申请执行人潘晓与被执行人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特83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特向本院申请结案。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潘晓与被执行人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宁0104民特83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履行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7-28
发布日期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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