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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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茫崖迎春蔬菜店蔬菜及生活用品款9735元。 案件受理费195元,减半收取97.5元,由茫崖迎春蔬菜店负担47.5元,***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