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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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粤0402执2236号 李连军、赵航: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连军与被执行人赵航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402民特11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已经履行完毕,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向本院提出异议。 特此通知。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2019-09-10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