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清偿借款10800000元,利息从2018年1月22日起按照年利率15%计算至清偿之日。

二、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10890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己预交,被告在付上款时一并直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05
发布日期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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