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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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通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博海睿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博海睿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33968.66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保全费5000元,由北京通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