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通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博海睿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博海睿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933968.66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保全费5000元,由北京通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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