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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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被告签订的《淮安市存量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于2021年2月18日解除; 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返还原告***定金20万元; 三、被告***、***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赔偿原告***房屋价格上涨损失75万元、支付原告***律师费6万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760元,由被告***、***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