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中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182执3108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中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西昌,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邢红升,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河南中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9日作出的(2021)豫0182民初20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6588元。

双方别无其他纠纷,此案执行完毕,应予结案。

审判员付志勇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孙浩玉

裁判日期 2021-07-09
发布日期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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