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2021)豫1224民初177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树苗款6064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706元,鉴定费1940元,共计4646元,由***负担1440元,***负担320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06元,鉴定费2000元,共计4706元,由***负担2440元,***负担226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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