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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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2021)豫1224民初177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树苗款6064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706元,鉴定费1940元,共计4646元,由***负担1440元,***负担320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06元,鉴定费2000元,共计4706元,由***负担2440元,***负担226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日期 | 202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