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11月23日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原告***、***118000元地皮款及利息(其中2010年11月23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2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2计算利息,至款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