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仼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绍兴居里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仼纠纷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绍兴居里置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权利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8元,减半收取89元,由原告负担77元,被告负担12元,被告负担部分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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