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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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涡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涡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1621民初8174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限制。财产线索,可以申请再次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案中冻结被执行人工资账户,冻结期限于2022年7月13日届满,如需继续冻结,申请执行人需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书面向本院提交续冻申请。不申请或者逾期申请,产生的责任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7-27 |
发布日期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