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涡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涡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1621民初8174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限制。财产线索,可以申请再次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案中冻结被执行人工资账户,冻结期限于2022年7月13日届满,如需继续冻结,申请执行人需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书面向本院提交续冻申请。不申请或者逾期申请,产生的责任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7-27
发布日期 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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