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40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40000元为基数,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0年9月14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年5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因本案诉讼产生的律师费5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16
发布日期 2021-08-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