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掖市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掖市华星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 法院 | 民乐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50000元,利息15000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6月20日),共计665000元。限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 二、被告张掖市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掖市华星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10450元,由被告***、***、张掖市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掖市华星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