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305执1863号

李洪霞、单希鹏:

本院于2021年7月21日立案执行李洪霞申请执行单希鹏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单希鹏向本院交纳执行费。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李洪霞申请执行单希鹏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执行依据: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3民终1864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7-30
发布日期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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