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贝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州分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青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781执1310号

司伟、彭永强:

司伟与彭永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127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经双方自愿协商,其中,本金60000元,利息1822.68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325.5元,彭永强将该笔案款63418.18元转入青州市人民法院账户,再由青州市人民法院将该笔案款63418.18元转付给司伟。

本院已于2021年6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司伟。至此,司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0781民初84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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