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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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116执恢455号 王季平、刘风英: 申请执行人王季平与被执行人刘风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于2018年6月13日作出的(2018)苏0116民初3042号民事调解书。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本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标的17800元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