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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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684执888号 申请执行人陈伟明与被执行人张卫勇、上海金柏利卫浴有限公司: 关于陈伟明与张卫勇、上海金柏利卫浴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4800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息合计54436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费647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至此,陈伟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684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