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驾驶的冀D×××××号小型轿车。

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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