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春吉实益田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江中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劳务费3712元; 二、被告江苏江中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3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15 |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