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遵义市播州区城投建工有限公司
遵义力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新正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遵义顺天诚建材有限公司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遵义顺天诚建材有限公司对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1545393.00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遵义顺天诚建材有限公司对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483538.00元。

三、冻结被申请人遵义顺天诚建材有限公司对贵州新正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767030.5元。

四、冻结被申请人遵义顺天诚建材有限公司对遵义市播州区城投建工有限公司应收货款273145.00元。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00元,由申请人遵义力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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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8-08-17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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