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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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桂林市富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桂林市富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00万元或同等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灌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07-17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