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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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路××号××号××#××楼××单元××室,权证号:兵(2019)第十二师不动产权第0××6号,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日期 | 2021-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