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路××号××号××#××楼××单元××室,权证号:兵(2019)第十二师不动产权第0××6号,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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