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红河大地山泉水业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云南省红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执行申请执行人红河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红自然执罚[201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第一项义务,即“你公司非法占用土地722平方米建盖厂房,现责令你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建盖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红河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限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二个月内组织实施完毕。

裁判日期 2020-03-11
发布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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