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0.8万元或者其他同等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1,060元,由申请人***预付。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