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黔南州交通建设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王某2、黔南州交通建设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贰拾捌万肆仟壹佰柒拾元(¥284170.00),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941.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