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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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化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068.00元,由上诉人通化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化县财政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日期 | 2020-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