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保山市映山红果蔬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对原告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被告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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