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白山市韵达快运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柳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柳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24执恢105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法定代理人:***,同上。

被执行人:白山市韵达快运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田娣,经理。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与***、***、***、白山市韵达快运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费4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将案款58591.74元执行到位,我院于执行案款到账后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已支付完毕,剩余案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向被执行人***、***、***、白山市韵达快运服务有限公司主张的其他任何权利。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吉05民终88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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