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赔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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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海南中联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海南瑞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三亚市海外经济贸易公司 三亚卢氏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中瑞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类型 | 行政赔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1撤销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琼0271行赔初14号行政赔偿判决; 二、三亚市天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十日内赔偿三亚卢氏实业有限公司制冰粉碎机、234平方米送冰铁架、110平方米送冰铁质码头、44平方米铁皮房及70平方米铁皮棚损失,共计6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6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10月9日起计算至赔偿款实际支付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计算); 三、驳回三亚卢氏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