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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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沭阳德展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沭阳德展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浦东支行,账号:58×××15)的银行存款579692.68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案申请费3418元,由申请人永嘉弘略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永嘉弘略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1-21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