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4民初277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治国,山东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剑,山东全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郭太平,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

原告***与被告济南西业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诉讼费缴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日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张斌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官静

裁判日期 2020-01-17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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