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2020)豫0581民初878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2816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1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818元,减半收取4909元,由***、***负担2500元,由***负担2409元;保全申请费222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818元,由***、***负担5000元,由***负担481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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