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日月建筑机械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某协助返还原常发骞租赁原告***、济南日月建筑机械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塔机一台。 二、被告***、***、***某在继承常发骞遗产范围内向原告***、济南日月建筑机械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支付塔机租赁费210025元。 三、驳回原告***、济南日月建筑机械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317元,减半收取3158.5元。原告***、济南日月建筑机械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负担1175元,被告***、***、***某负担1983.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20 |
| 发布日期 | 2021-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