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
山高(烟台)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李兆廷、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资金3.082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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