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人格权案件执行
法院 乾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乾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723执恢523号

沈霞(申请执行人)、徐天发(被执行人):

沈霞与徐天发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566.1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已给付案款3025元,其余案款申请人自愿放弃,双方对此均表示认可,并且被执行人已承担执行费50元。至此,沈霞(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723民初157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8-13
发布日期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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