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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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802执恢309号 白城市宏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毕勇、李天朋(被执行人): 白城市宏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毕勇、李天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0.00元,其中,本金20,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5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白城市宏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白城市宏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白洮东民初字第249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