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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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鑫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铁道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03执恢55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房超、张雅与被执行人郭宣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鲁0103民初23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房超、张雅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房超、张雅申请执行的金额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9)鲁0103民初235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