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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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03执4617号

郝伟与韩长勇民间纠纷一案。本院(2020)鲁0103民初1447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韩长勇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郝伟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6月24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0)鲁0103民初1447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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