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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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0103执4617号 郝伟与韩长勇民间纠纷一案。本院(2020)鲁0103民初1447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韩长勇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郝伟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6月24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0)鲁0103民初1447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