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案件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判决被告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支付原告2017年2月20日-2017年4月30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310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被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1-04 |
| 发布日期 | 2021-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