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8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48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29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5元,由原告负担80元,被告负担54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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